2017年春季本科生赴台湾开南大学交换学习项目选拔暨宣讲会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4作者:来源:新闻网 字体: 设置

各有关学院:

       根据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与台湾开南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现启动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17年度春季学期赴台湾开南大学交换学习选派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项目概况

       根据校际交流协议,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学生可赴台湾开南大学学习一个学期,在对方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并由该校提供考试成绩报告单。交换生在春季学期结束后需按期返回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继续学业。

       2.学习专业及相关要求

       开南大学的招生专业介绍请参照附件,本科生申请时需要在开南大学找到与自己目前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本科生报名时,应按照《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本科生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管理办法》(长大教〔2016〕24号)相关规定,提出具体学习计划,并征得所在学院教学工作领导及教学秘书同意,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签字盖章后报送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本部北院行政楼一层)。

       3.招生人数:公费生5名,自费生5至10名

       4.相关费用

       (1)学费: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选派交换生应向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正常交纳学费,公费生无需向开南大学交纳学费,自费生需向开南大学缴纳学费(具体金额参照附件,自费生可申请开南大学的奖学金)。

       (2)住宿费: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选派交换生除应向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正常交纳住宿费外,还需向台方高校按规定交纳住宿费。

       (3)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派出交换生的证件办理手续费、机票、交通、书籍教材、生活、保险、医疗费等由学生本人自理。在台最低生活费用(除住宿费外)每月大约需人民币2000元。

       现定于2016年10月20日召开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台湾开南大学交换生、冬令营项目宣讲会。
       宣讲人:台湾开南大学两岸事务中心 陈伟杰 主任  刁圣峰 副主任

       时 间:2016年10月20日(星期四)中午12:30~13:30

       地 点:渭水校区会议中心第一会议室

       对台湾交换生项目、冬令营项目感兴趣的同学以及想要报名参加的同学请务必准时参加宣讲会

       二、报名事项

       1.申报条件及要求

       (1)全日制在读二年级或三年级本科生(仅限之前未参加过该项目的同学);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在校学习期间无不及格科目;

       (5)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者活动的同学予以优先考虑;

       (6)申请人一经被正式录取,非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得退出该项目,否则将承担相关责任。

       2.报名材料

       (1)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项目报名表(附件1);

       (2)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学生出国(境)审批表(附件2);

       (3)成绩单(携带一卡通到学生事务中心大厅打印);

       (4)辅导员推荐信(需包含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综合评价)

       (5)赴外研修计划;

       (6)个人简历材料;

       (7)获奖证书和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用回形针固定,其他材料待选拔结束后再提交。

       3.报名交表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0日。

       4.报名地点:本科生所在学院教务办。

       5.报名程序

       (1)学生可根据通知所提供的网址自行查询课程信息,并下载《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项目报名表(附件1)、《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学生出国(境)审批表》(附件2)填写,经辅导员、所在学院主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由学生本人于10月20日中午12点之前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报名。表格中涉及教务处、学工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的签名盖章待名单确定后统一进行。

       (2)各学院教学秘书于10月21日下午5点之前将汇总后的材料提交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申报的学生人数多于1名时,学院需出具一份推荐名单,按推荐顺序排列学生材料)。

       (3)教务处负责对交换生的审定工作。

       (4)依据择优选派原则,被确定的人选统一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向对方院校推荐。

       联系电话: 港澳台办李老师,82334164

       相关附件下载见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网站

       http://gjhz.chd.edu.cn/info/1042/2744.htm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教务处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