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根据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与台湾中央大学、新竹教育大学、义守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现启动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17年度春季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换学习选派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项目概况 根据校际交流协议,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学生可赴台湾中央大学、新竹教育大学、义守大学免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往返旅费自理)学习一个学期,在对方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并由该校提供考试成绩报告单。交换生在春季学期结束后需按期返回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继续学业。 2.学习专业及相关要求 本科生申请时需要在对方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里找到相同或相近专业。相关专业介绍请参照附件介绍,并在各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官方网站查看。 中央大学:http://www.ncu.edu.tw/academics/colleges_and_centers 新竹教育大学:http://www.nhcue.edu.tw/department.htm 义守大学:http://www.isu.edu.tw/pages/index-8.htm 本科生报名时,应按照《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本科生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管理办法》(长大教〔2016〕24号)相关规定,提出具体学习计划,并征得所在学院教学工作领导及教学秘书同意,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签字盖章后报送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本部北院行政楼一层)。 3.招生专业及人数 赴中央大学交换生项目:电控学院1名、材料学院1名 赴新竹教育大学交换生项目:文传学院3名 赴义守大学交换生项目:经管学院1名、建工学院1名 因部分院校招生简章尚未发出,故以上信息以对方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最终通知为准 4.相关费用 (1)学费: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选派交换生应向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正常交纳学费,无需向台方院校交纳学费。 (2)住宿费: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选派交换生除应向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正常交纳住宿费外,还需向台方高校按规定交纳住宿费。 (3)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派出交换生的证件办理手续费、机票、交通、书籍教材、生活、保险、医疗费等由学生本人自理。在台最低生活费用(除住宿费外)每月大约需人民币2500元。 二、报名事项 1.申报条件及要求 (1)全日制在读二年级或三年级本科生(仅限之前未参加过该项目的同学);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在校学习期间无不及格科目; (5)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者活动的同学予以优先考虑; (6)申请人一经被正式录取,非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得退出该项目,否则将承担相关责任。 2.报名材料 (1)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项目报名表(附件1); (2)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学生出国(境)审批表(附件2); (3)成绩单; (4)辅导员推荐信(需包含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综合评价); (5)赴外研修计划; (6)个人简历材料; (7)获奖证书和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用回形针固定。 3.报名交表截止时间:2016年10月8日。 4.报名地点:本科生所在学院。 5.报名程序 (1)学生可根据通知所提供的网址自行查询课程信息,并下载《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项目报名表(附件1)、《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学生出国(境)审批表》(附件2)填写,经辅导员、所在学院主管院领导、学工部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由学生本人于10月8日之前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报名。表格中涉及教务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的签名盖章待名单确定后统一进行。 (2)各学院教学秘书于10月10日之前将汇总后的材料提交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申报的学生人数多于选拔名额时,学院需出具一份推荐名单,按推荐顺序排列学生材料)。 (3)教务处负责对交换生的审定工作。 (4)依据择优选派原则,被确定的人选统一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向对方院校推荐。 联系电话: 港澳台办李老师82334164 相关附件下载见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网站: http://gjhz.chd.edu.cn/info/1042/2710.htm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教务处2016年9月20日
各有关学院: 根据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与台湾中央大学、新竹教育大学、义守大学签署的校际交流协议,现启动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17年度春季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换学习选派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项目概况 根据校际交流协议,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学生可赴台湾中央大学、新竹教育大学、义守大学免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往返旅费自理)学习一个学期,在对方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并由该校提供考试成绩报告单。交换生在春季学期结束后需按期返回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继续学业。 2.学习专业及相关要求 本科生申请时需要在对方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里找到相同或相近专业。相关专业介绍请参照附件介绍,并在各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官方网站查看。 中央大学:http://www.ncu.edu.tw/academics/colleges_and_centers 新竹教育大学:http://www.nhcue.edu.tw/department.htm 义守大学:http://www.isu.edu.tw/pages/index-8.htm 本科生报名时,应按照《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本科生中外联合培养项目管理办法》(长大教〔2016〕24号)相关规定,提出具体学习计划,并征得所在学院教学工作领导及教学秘书同意,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签字盖章后报送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本部北院行政楼一层)。 3.招生专业及人数 赴中央大学交换生项目:电控学院1名、材料学院1名 赴新竹教育大学交换生项目:文传学院3名 赴义守大学交换生项目:经管学院1名、建工学院1名 因部分院校招生简章尚未发出,故以上信息以对方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最终通知为准 4.相关费用 (1)学费: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选派交换生应向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正常交纳学费,无需向台方院校交纳学费。 (2)住宿费: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选派交换生除应向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正常交纳住宿费外,还需向台方高校按规定交纳住宿费。 (3)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派出交换生的证件办理手续费、机票、交通、书籍教材、生活、保险、医疗费等由学生本人自理。在台最低生活费用(除住宿费外)每月大约需人民币2500元。 二、报名事项 1.申报条件及要求 (1)全日制在读二年级或三年级本科生(仅限之前未参加过该项目的同学);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能圆满完成学习任务; (4)在校学习期间无不及格科目; (5)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及志愿者活动的同学予以优先考虑; (6)申请人一经被正式录取,非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得退出该项目,否则将承担相关责任。 2.报名材料 (1)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项目报名表(附件1); (2)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学生出国(境)审批表(附件2); (3)成绩单; (4)辅导员推荐信(需包含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以及综合评价); (5)赴外研修计划; (6)个人简历材料; (7)获奖证书和各类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用回形针固定。 3.报名交表截止时间:2016年10月8日。 4.报名地点:本科生所在学院。 5.报名程序 (1)学生可根据通知所提供的网址自行查询课程信息,并下载《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项目报名表(附件1)、《九州平台(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通用版/手机APP下载学生出国(境)审批表》(附件2)填写,经辅导员、所在学院主管院领导、学工部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后,由学生本人于10月8日之前到所在学院教务办报名。表格中涉及教务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的签名盖章待名单确定后统一进行。 (2)各学院教学秘书于10月10日之前将汇总后的材料提交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申报的学生人数多于选拔名额时,学院需出具一份推荐名单,按推荐顺序排列学生材料)。 (3)教务处负责对交换生的审定工作。 (4)依据择优选派原则,被确定的人选统一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负责向对方院校推荐。 联系电话: 港澳台办李老师82334164 相关附件下载见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网站: http://gjhz.chd.edu.cn/info/1042/2710.htm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教务处2016年9月20日